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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迎生:风险控制是P2P平台安身立命之本

点击: 时间:2018-06-22


目前,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P2P网贷行业更是火爆,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互联网巨头、各类创业者,甚至传统金融机构、国资企业等都纷纷涌入,据统计,中国网贷平台目前有1200家,今年行业全年成交量或将达到2000亿元。


  与传统银行借贷相比较,P2P尽管号称利用“大数据”等手段,但违约率、不良贷款仍高出银行数倍,投资人“踩雷”、网贷平台“跑路”现象频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累计超过150家网贷公司被爆出问题,它们或倒闭或跑路,涉及资金达20多亿元。


  为了更加规范P2P网贷行业发展,监管部门已经在加紧研究相关监管措施。7月以来,随着监管部门的频频发声,一场p2p行业洗牌即将来临。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从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上半年,全国已经被整治处理的非法P2P网贷企业达122家。


  P2P网贷行业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未来行业何去何从?近日,就P2P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出路,笔者专访了江川金融微信贷董事长刘迎生。


  笔者:近年来P2P网贷平台快速发展,P2P平台已成为不少人融资、理财的新选择。但P2P平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蕴藏着投资风险,到7月份为止,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请问P2P行业为什么出现这些问题?对行业的影响是什么?P2P网贷应该如何加强对P2P平台的风险管理?


  刘迎生:P2P行业目前混乱的根源,来自于它现在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行为规范,而没有准入门槛就会导致谁都能做P2P平台。从草根的普通社会投资者个人到高大上的知名银行、国企,“千军万马”都在做P2P,这种情况就形成了一种P2P平台的“丛生乱象”。P2P平台拿了老百姓的钱,这个钱又没有被监管,被平台挪用投资房地产、炒股票,甚至去赌博,最后钱还不上。


  如何消除这种乱象?这需要国家对P2P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P2P跟其他的行业不一样,它的经营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因此要规范行业秩序,就必须加强对P2P平台的风险管理,我的意见是必须进行监管,从平台设立的准入到经营管理行为,都必须监管。而严格监管并不是不允许这个行业发展,这个行业跟其他行业一样,应该有自身的规律,我们怎么去遵循它自身的规律,让它按照市场经济的脉搏去发展,这是需要我们研究的。当然,监管的具体方式方法同样需要研究,我个人倾向于“要点监管”原则,譬如资本金规模、客户资金管理、风险准备金、第三方担保、信息披露等事项,几个要点问题管好了,这个行业就不会出系统风险的大问题。


  笔者:“微信贷”在风险控制方面有哪些优势?


  刘迎生:当前P2P平台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先互联网后金融,从运营者背景和运营方式,都是基于互联网创新为基础的,这类平台的特点是用互联网的思路做P2P平台。经过一段时间后这类平台就发现,以纯粹互联网的思路做不好P2P。事实上P2P平台作为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它脱离不了金融的本质。所以这类机构就回过头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金融端的“补课”,有的通过自建线下营销渠道,也有的是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


  第二类就是先金融后互联网,这类平台的特点是,成立时间比较长,线下起家,在传统金融领域和模式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不错的业务基础,随着国家政策的明晰,通过互联网这个崭新的渠道,进行拓展业务并降低运营成本,从线下走到线上。我们投资的“微信贷”平台就属于第二类型。


  当前很多理智的投资人都非常关注平台的风险防范机制,比如第三方担保、风险准备金等,这对于一般平台而言应当是必须的。我个人认为,P2P平台自身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才是平台的安身立命之本,提高和加强对P2P平台借款人的准入、调查、评审、审批、贷后管理等“系统化控制”水平,才是降低运营风险的最有效手段。


  笔者:当前很多P2P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请问与保险公司与担保公司合作区别是?


  刘迎生:P2P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是一种创新思路。和担保公司相比,保险公司与P2P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是资质的不同,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数量庞杂,共计数千家,还受到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的政策限制,而保险公司全国仅有100余家,资本金实力相比担保公司要厚实得多。


  二是合作模式的不同,担保公司与P2P合作,是对具体的项目进行担保。而在保险公司合作模式下,则存在“保平台”还是“保项目”的选择,如果是保平台,保险公司不仅要对借款人资质进行严格审核,而且要对P2P平台的风控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测,此种合作方式也将推进P2P平台更透明化和规范化。


  三是成本的不同,担保公司与网贷平台合作,费率一般为担保金额的1.5%-2%,而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虽暂无统一的定价,但预计会比担保公司高。不过本质上,无论保险公司还是担保公司,都是向投资人提供的一种“履约担保”,从这个意义上讲,本质并无异样。


笔者:当前网贷平台存在P2P和P2C两个发展方向,您是怎么看待两种模式的风险和机会?


刘迎生:传统P2P的借款人主要是个人,为信用借款,单笔借款金额较小。而P2C的借款人则以企业为主,借款金额一般较大。在我看来,小贷的运作规律,就是通过小额投资分散风险,碎片化、分散是互联网金融的当前目标。如果单笔投资金额过大,那些企业借款的单个借款标金额多达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风险的积聚性,会使得本来脆弱的,旨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互联网金融优势大打折扣。


  笔者:请您谈谈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前景?


  刘迎生: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体现了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强大的创新能力,也体现了我国****、监管部门的高瞻远瞩与宽容。之前和业内人士交流,他们也谈到:目前金融资产配置极不合理,大概有40万亿到50万亿的金融资产是需要重新配置。小微融资服务是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即使到现在为止最乐观的估计,P2P行业配置的资产也不到千亿级。可以说,这个领域的真正市场竞争还远没有拉开序幕,因为有足够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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