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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三大层级之三:市场交易

点击: 时间:2018-12-18

当金融产品设计出来后,必须通过交易实现其流动性和市场定价。市场交易主要包括投资者和交易场所等方面,其中,投资者又可进一步细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本文将从比较分析的角度,剖析网贷基金与传统金融产品、国外互联网金融在交易环节的联系与区别。

从历史经验来看,任何产品都是从个人投资者的尝试开始,凭借机构投资者的加入而得到壮大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不仅可以解决个人投资者时间、经验不足的问题,而且将促进交易市场不断走向正规化、标准化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一、机构投资者

传统理财产品中,券商资管、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在可投资产品类别方面各自不同,但毋庸置疑的是,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以及资产荒的来临,未来机构投资者可投资产品将不断扩大,包括作为非标资产的P2P网贷债权,这可以从机构投资者近期资产配置以及市场交易品种的定价可以看出来。

1、机构投资者争优质固定收益产品

2015年下半年,随着经济发展的趋缓,优质资产供应速度也不断下降,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固定收益市场寻求避险,不少银行等机构投资者也不惜加杠杆争夺优质固定收益类资产。如今,不仅公司债大热,就连风险偏高的互联网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成了抢手货,收益率逐渐被压到极低的水平,比如万科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利率与国开债比肩,就连没有外部担保增信的京东白条ABS产品利率都低至5.1%。从发行规模上看,2015年8月交易所新发公司债突破1000亿元,创单月公司债发行纪录。这也相当于去年全年公司债发行规模的72%,当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中票和企业债发行规模分别为932.3亿元和195亿元。随着标准化产品发行数量、发行金额的大幅提升,以及发行利率的不断下降,机构投资者也迫切需要找到新的投资品种。

随着P2P行业的不断发展,网贷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出现是必然趋势。相对普通投资人而言,机构投资者可能更专业,在尽职调查和分散投资方面更有优势。部分P2P平台甚至专门设有机构投资部,来对接行业里的机构投资者。除了此前的网贷基金,信托与P2P合作已经在放贷环节展开。此前,已经有保险业人士表示,由于市场利率下行,保险资金也在寻找一些风险可控、收益稍高的“非标”资产进行投资。国外的P2P机构投资者较多,而国内P2P平台也已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但目前来看,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规模仍处在起步阶段。

2、机构投资的两大资金投资通道

在资金通道设计上,借鉴欧美成立私募基金以及投资信托的经验以及中国目前监管框架,投资资本未来将率先出现以集合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为载体的投资模式。

通过集合信托投资途径。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信托计划的投资去向,《信托管理办法》没有明文规定,因此P2P债权资产可以纳入信托计划的资产池。

通过私募基金投资途径。证监会2014年8月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的监管规定):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和投资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显然,P2P债权可以被解释为“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通过这些途径,更多机构投资者能够进入P2P债权投资。这里举保险资本进入情况的例子,自从2012年开始,保险基金市场化改革路径初启,险资运用的束缚正在逐步放松,可投资产品得到极大丰富。截至2014年底,险资资金运用余额达9万亿元,综合投资收益率历经近5年的低迷后,预计可达7.8%,再创新高。“截至2014年11月,险资非标资产配置比例为21.29%,与2012年末占比不到10%相比,发展速度十分惊人,综合投资收益率也创下新高”,目前保险资金等资金通过这两大通道,投资P2P产品将不再是问题。

一方面,目前保险自有资金可以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和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只是不得投资单一信托。保险自有资本通过集合信托投资P2P债权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2015年9月,保监会发布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投资方向包括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符合保险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业或业态。而P2P当然属于属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所以,机构投资者通过信托和私募基金投资P2P产品在途径上已经具备可能性。

其他的大型机构方面,银行通过银信合作,无论是信托计划通过银行委托贷款,还是银行理财计划投资信托产品的途径均已明晰。而在券商方面,2013年证监会26号文(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五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投资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产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但是,26号文没有禁止其借道集合信托来放贷,所以,可以通过集合信托来投资P2P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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