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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通知》或将对P2P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点击: 时间:2019-01-22


2016年1月29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开展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提出规范化要求。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并在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合作互联网平台不得存在上述禁止行为。

保险公司相较于目前行业内普遍采用的担保公司,具有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兑付能力。这种互联网平台+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合作方式十分吸引眼球,成为在“去担保”浪潮下互联网平台的热点模式。在此环境下,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将更有利于互联网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此次《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的核心思想,大致为如下三点。

一、 保险公司应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匹配。

《通知》强调: 保险公司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匹配。2015年对网络借贷行业来说无疑是喜忧参半的一年,行业成交额突破一万亿、海外上市的喜讯频传的同时,爆出的问题也不绝于耳。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间,短短3个月就有4家知名的大型网络借贷平台发生重大问题,涉及100余万投资人,1000多亿资金。在这样的背景下,保监会的《通知》无疑是给保险公司敲响一记警钟。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偿付?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给P2P平台“兜底”?是否能保证兑付?是否能保证受保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正是此次监管部门所强调的问题所在。

二、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完全合规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同时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保监会此次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等行为的平台合作也让人想起去年险企与P2P平台合作中发生的一场“闹剧”。2015年2月P2P平台财路通与国寿财险展开合作后却被爆出信息不对称,涉嫌虚假宣传。财路通官网位置明确写着由“中国人寿财险与民安财产保险公司联手承保”、“100%本息保障”、“保险公司承保”等宣传字样,而国寿财险方则表示:“国寿与财路通合作仅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他风险保证保险均不在公司的承保范围。如果客户购买财路通理财产品,中国人寿不承担投资资金的任何责任。”这无疑是P2P平台借与险企进行其他业务合作的时候,扩大了增信范围,打了一个“擦边球”。而大多投资人也不会仔细去甄别合作中的具体细节,被夸大宣传所蒙蔽。

在保监会明文规定后,相信P2P平台在宣传与保险公司合作时,进行概念偷换的会收敛不少。但建议投资人在投资时还需擦亮眼,仔细甄别合作中的具体细节,有必要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求证。目前被保险企业认可,并完成与保险企业对接,开展保证保险合作的网贷平台有如下几家(见表一),在网贷平台中占比还很低。



三、 信息披露要完善

充分的信息披露一直被视作网贷行业规范发展、审核一家网贷平台是否合规的重要因素。保监会在《通知》中强调保险条款需在合作平台的相关业务页面中进行信息披露也强调了这一点。相信在保监会提出相关要求后,完善信息披露也将成为保险公司与P2P平台合作中的重中之重。

目前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开展的实质性合作主要分为“信用保证保险”与“履约保证保险”。虽然目前与保险公司开展实质性保证保险合作的互联网信贷平台仅几家,但保监会在去年年底网贷行业负面浪潮后出此通知也被业内人士看为是一利好趋势,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合作前景的态度已经相对乐观。未来,P2P平台与险企在保证保险服务上展开的合作将对网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而保险公司对于P2P平台的选择也将更为严格且趋于标准化,在监管要求下,相信双方的合作必将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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