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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风险不是禽流感,并不具备传染性

点击: 时间:2018-09-25


现在P2P已经到了一个关键路口,是健康发展还是成为过眼云烟,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而随着整个经济形势的下行趋势,2016年显然是个敏感的年份。市场动荡起伏、大宗商品暴跌暴涨、新兴市场汇率重挫,特别是被寄予厚望的中国股市一二三出现的震荡行情,更引发广大投资者出现恐慌,甚至有人断言,2016年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正成为大概率事件,而当下危机四伏的互联网金融将成为引发这种可能的导火索之一,互金的巨大隐形风险会具有传染性,一旦爆发就会引发多米诺骨牌,听起来让人闻风丧胆。

其实,当前所谓的危机论断只是一种推测,而且是基于新兴经济体相对于过去非常态表现的一种落差感受。对于中国经济而言,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确实不容乐观,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这都是发展道路上的新课题。长期依赖负债扩张、杠杆率极高的传统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已形成大量隐性不良贷款,各种融资乱象层出,沉淀了巨大风险,但这是否就足以引发大规模的金融危机,现在下结论还为时尚早,而把这一切归咎于互金这个新事物,更是难以服众。

网贷行业经过几年来的野蛮疯长确实已经重病缠身,但就此认为网贷会引发金融动荡,将风险传染开来,那你还是太看得起P2P网贷行业了,当前的P2P网贷不是禽流感,是不具备剧烈的传染性的。

第一、P2P网贷的体量不足以充当引发金融危机的传染源。

根据相关数据,截至目前,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已经突破5000亿元大关,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1.6万亿元。而且从数据走势上来看,无论是成交量还是贷款余额都呈现一个稳步上升的趋势,按照这种趋势年底突破2万亿规模应该是大概率事件。但即便如此,相比于银行业百万亿级别的行业规模,2万亿体量的P2P简直就是几粒花生米,甚至连开胃小菜都算不上,再加上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其它金融服务业,P2P所占比例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如此弱小的网贷市场能多大的能量兴风作浪,成为引发金融动荡的传染源呢?

第二,P2P面对的服务对象并不是国民经济的主体行业。

大家都很清楚,在我们国家,社会融资主渠道是有银行主导的,众多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行业及主流行业基本上都是依靠银行融资的。对于大量的小微企业,虽然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这毕竟不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更何况这些数目庞大的小微企业利用民间闲散资金的渠道并不限于P2P,也可以说P2P网贷在此发挥的作用还远远满足不了它们的潜在需求,作为惠普金融的组成部分,P2P永远不可能取代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方式,它只是在众多金融方式的一种有力补充而已,P2P当前发生的问题怎么可能成为引发金融动荡的传染源呢?

第三,P2P网贷的金融杠杆作用有限。

对于去年的股灾,我想大家应该还记忆犹新,正是由于配资杠杆的推波助澜,才使去年的中国股市短时间内积聚了大量的泡沫,一旦泡沫破裂,杠杆又会反作用于事物对立面,这对于很多散户来说,无异于是血的教训。而最近被人诟病的首付贷,其实只不过是利用了P2P的融资功能,问题并不网贷本身,根源在于一直以来的炒房经济在作怪。房地产一直都在充分运用金融杠杆在不断积攒泡沫,这就像是一个升值游戏,作为炒作的房产本身,其实际价值的高低已没有意义,只要炒作对象在不断升值就会掩盖潜在风险,保证资金链条顺畅,一旦资产出现大幅缩水,就可能引起混乱,所有不良资产都可能转嫁到金融机构,就如同美国次贷危机,但这并不是P2P本身的问题。

P2P被定义为信息中介机构,严格来说对接双方就是一种简单的借贷关系,而且大部分是采用抵押或担保的模式,所以真正P2P网贷的金融杠杆作用有限。

第四,P2P的传播途径很容易被切断。

目前来看,网贷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点对点,也就是投资人与借款人通过平台产生直接借贷关系,这是网贷的最原始最纯粹模式;另一种就是通过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来对接出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无论是哪一种业务模式,直接产生关系的无外乎投资人、平台、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借款人,产生辅助业务的则有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及一些法律机构,仅此而已。整个流程简单明了,并不复杂,而且借贷关系需要实名制操作,控制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对于与之发生业务的银行而言,并不需要在交易过程中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处于强势一方,牢牢控制着主动权,即便平台出现了风险,银行也不会受到实际利益的损失,只不过在声誉上可能受到牵连。由此来看,对于网贷可能出现的风险扩散区域非常有限,并不会轻易延伸到银行等国家主流金融市场,而且很容易切断其传播途径。

第五,一些假的P2P混淆了大家的判断。

P2P作为一种新事物,其发展的道路自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P2P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诈骗潮”、“跑路潮”接连上演,由于门槛较低,很多非专业人员淘一模板,简单包装一下就是“高大上”的惠普金融,这都是网贷发展初期的一些低端诈骗行为,对p2p的发展自然起着极坏的副作用。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随着网贷行业的发展,人们已经看清了一些骗子的伎俩,于是某些经营者们便开始提升自己的骗人把戏,通过高息诱惑、秒标圈钱、引擎增信、宣传造势等等各种手段掩盖其自融、资金池、非法融资的目的,而这些打着P2P幌子的龌龊行为污染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混淆了大家对P2P网贷的准确判断,这也加剧了大家对P2P风险的担心,扩大了其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其实真正的P2P只是作为主流金融市场的一个补充,远没有这么可怕。

虽然P2P网贷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具备极强的破坏力和传染性,但不是说就可以放任自流,任由其野蛮疯长。

首先,当前的P2P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出现较为严重的泡沫,随着贷款余额的不断增加,预期压力不断增大,一旦集中爆发,有可能引起整个P2P行业超高的坏账率;

第二,当前的P2P行业已经出现明显的“虹吸现象”,两极分化愈来愈严重,随着资产端的进一步同质化、劣质化,平台后续环比增量的降低,大量平台经营的隐形问题可能集中暴漏,引起行业的景气恶化;

第三,作为伴生于实体经济的网贷行业,不会脱离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出身于较低层面的P2P,首当其冲会受到牵连。紧密关联行业的恶化、暗箱操作、互保链的断裂等等都可能引发P2P流动性风险,一旦稍有不慎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所以P2P的风险不会引发大规模的金融危机,但其可能出现的问题还是有区域蔓延的趋势的,在这个时候,国家提出严格的行业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到P2P上,既便P2P得了重症,也不具备传染性,没必要像对待非法集资、自融诈骗一样全面否定,一阵乱棍打死,而是应该疏堵并举,最大限度的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为嗷嗷待哺的小微企业和理财门路狭窄的广大劳苦大众提供便利。

(文章系网贷天眼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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