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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与金融犯罪的“恩怨情仇”(下篇)
下篇:第三方支付涉嫌金融犯罪的法律后果
一、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三方支付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洗钱或非法集资类犯罪时,可能受到的处罚主要有:被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罚款;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诉讼。
1、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2、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3、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该规定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4、支付机构违反《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罚款,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处罚,甚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建议
1、建立健全客户识别身份制度,审查客户身份,并及时更新客户资料,采取合理方式了解客户及交易情况。必要时可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专项法律尽职调查;
2、实行客户账户绑定,保存交易记录,建立不良信用黑名单。谨慎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客户,不为信用差的平台做背书 ;
3、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反洗钱监控系统,发现可疑情况时可向专业人士咨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4、运用技术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互联网技术存在安全隐患,机构应当重视系统建设,保障账户安全;
5、在业务过程中注意保存证据,以便纠纷发生后维护自身权益;
6、针对14部委开展的专项整治,应当主动排查内部业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协助,做到合规经营,长远发展。
作者简介:
陈云峰: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
谭鸿:互联网金融律师团队成员,主要业务领域互联网金融法律,尤其擅长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交易结构设计、合同审核,风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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