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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事件反思:本息保障比信息中介更靠谱

点击: 时间:2018-12-04


这两天,全球P2P行业的龙头Lending Club出事了,引发全球投资人和从业者的激烈争论。不少人看来,LC出事,意味着P2P行业模式的溃败。在中国,P2P几乎已经成为了坑蒙拐骗的代名词。原来还可以讲是中国的这些学生们没学好,没想到全球P2P的学习典范竟然也出了严重问题。

不少人开始思考,是不是互联网金融甚至金融科技本身存在缺陷,需要全面实施监管升级。比如,洪言微语在知乎上就看到了类似的问题“金融科技行业是否应该面临和银行一样的监管标准?”

市场中从来不乏偏激的观点,兼听则明的同时也要保持一份清醒,不宜人云亦云。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洪言微语)看来,就LC事件而言,与其说P2P行业甚至互联网金融存在问题,倒不如说是LC平台所代表的一种模式:信息中介模式出了问题。

P2P行业的两大模式之争

说到P2P行业的几种模式,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纯线上模式、纯线下模式和线上线下混合模式。这只是国内P2P行业的玩法,是基于渠道角度的划分。

为了更好地把握在线借贷的本质,洪言微语基于信用风险的归属将P2P行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信息中介模式,一类是平台担保模式。

信息中介模式。所谓信息中介模式,即P2P企业只是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项目信用风险,不提供任何担保,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获得利润。项目信用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当然,平台会基于评分模型设置一定的贷款客户准入门槛,以求最大化降低借款人违约率。

平台担保模式。平台担保几乎是国内P2P行业的标配,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本息保障,承担信用风险,通过平台服务费弥补不良损失。投资人享受无风险高收益(当然,是在平台不跑路的前提下)。

LC是P2P的龙头,也是信息中介模式的坚定贯彻者。基于此,信息中介模式一直被视作P2P行业的本源模式。反观平台担保模式,引发了平台间的利率大战,逼迫行业进入高风险次贷领域,诱发行业性旁氏骗局,跑路事件频发。两相比较之下,信息中介模式完胜,也成为国内P2P行业监管转型要求的终极目标。

从LC事件看信息中介模式

LC平台的借款和投资流程如下:借款人在平台发起借款申请,经平台准入审核后在平台发布;借款额度由投资者全额认购后,由平台的合作银行WebBank向借款人发放贷款;WebBank将债权转让给平台,平台发行“会员偿付支持债券”给投资人。

该模式下,投资人是平台发行的债券持有人,与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收益完全取决于所投资贷款的表现。整个过程中,LC都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担任何风险,稳稳地赚取平台服务费。

按照这个逻辑,LC应该是一家盈利丰厚的企业,但事实与之相反,LC在2014年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LC的宗旨是“改变银行体系,使信贷更为实惠,让投资更有价值”,在美国,P2P放贷的竞争优势是低放贷利率、高投资利率,平台作为信息中介,按照放贷金额赚取服务费,费率并不高,不足以覆盖销售与推广、产品研发、放贷服务等费用支出。成立以来,LC先后进行了超过10次的对外融资,是靠着融资活下来并发展壮大的,而不是盈利,而不盈利的企业显然不可持续。

问题来了,平台不能通过提高服务费率实现盈利吗?空间并不大。Lending Club 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是向借款人收取的交易费用,费率是贷款成交额的1%至5%不等。其他两个收入来源:一是向投资者收取的服务费用,费率是投资者从借款人那里回收本息的1%;二是管理费用,来自LCA 的收入,管理费用率从0.75%至1.25%不等。

对借款人而言, LC最大的价值是较低的借款利率,低于信用卡的利率。若平台收取过高的服务费率,自然会抬高借款人成本,会将优质借款人赶回至竞争对手甚至传统金融机构,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侵蚀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

对投资人而言,可让利空间也不大。信息中介模式下,投资人承担信用风险,自然要求较高的利率回报。当前,LC贷款不良率平均在5%,投资人的平均年化收益率10%左右,扣除风险损失后收益率并不太高。

正常渠道难以盈利,平台难免会想一些歪主意。日前,LC被曝出CEO违规将2200万美金的贷款销售给个人,贷款发放环节也存在问题,更是给信息中介模式致命一击,也成为LC事件持续发酵的核心原因。逻辑在于,平台不承担信用风险,平台可以通过放款给不合格借款人实现盈利或进行利益输送,反正损失均由投资人承担;而将资产销售给不匹配的投资人,投资人的利益谁来维护?美国对P2P行业已经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并设置了很高的行业进入门槛,造就了美国P2P行业LC和Prosper两家独大的局面。即便如此,也未能阻止平台的道德风险问题。平台道德风险问题不解决,投资人怎能安心把钱交给平台,又凭什么独自承担信用风险呢?显然,在这个场景下,信息中介模式出了大问题。

中国信息中介模式的可行性

回到国内,本息保障模式的弊端有目共睹,信息中介模式则被认为有千好万好,但LC事件警示我们,平台的道德风险问题不解决,从保护投资人角度出发,信息中介模式并不比本息保障模式更好。

更何况,Lending Club 能够正常运营的背后是有美国强大的信用体系支撑,这一点正好是中国P2P行业的短板。没有信用体系的支撑,个人投资者并无能力去区分贷款项目的好坏,自然也就无法做出投资决策。当然,平台可以自行开发出信用评分模型供投资人参考,但这些模型的可靠性未知,且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试错修正,投资人又凭什么会为平台的风险模型试错买单呢。

在全行业转型信息中介模式的当下,是时候反思一下信息中介模式的适应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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