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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业绩一览,利润与风险并存

点击: 时间:2019-06-01

随着国内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消费金融市场的火爆不言而喻。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7年,消费金融放贷规模4.4万亿元,较2016年增长904.0%。而这个万亿规模市场“蛋糕”自然引起来自各方“诸强”的争夺。

近日,中信消费金融获得银监会审核通过,随后金美信消费金融也获得厦门银监局的开业批复。至此,国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已经达到27家。

值得关注的是,从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陆续披露的上半年财报才看 ,这个市场依旧延续着“冰火两重天”的格局。新金融头条统计数据发现,虽然包括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在内的十余家公司业绩增速强劲 ,但也有捷信消费金融、尚城消费金融、长银消费金融等呈现不景气状态。

实际上,消费金融行业面临着市场环境和需求的利好,同时也有一定的合规风险

冰火两重天景象

根据各家持牌消费金融企业披露2018年上半年财报,相对2017年上半年,部分消费金融公司今年上半年业绩增速强劲。其中招联消费金融净利润为6.04亿元、马上消费金融净利润为3.66亿元、海尔消费金融净利润为6091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1.6%、173.13%、238%。

2018年上半年,持牌消费金融企业中有业绩不俗者,也有包括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等业绩不景气的企业。数据显示,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半年业绩一同披露—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71亿元,同比增长263%,实现净利润为-0.29亿元;而在去年同期营收与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0.43亿元,可见其业绩同比由盈转亏。

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还处于亏损状态,上半年亏损0.16 亿元。

由此可见,消费金融市场依然火爆,但冰火两重天的景象依旧延续。事实上,与持牌消费金融争夺市场的不在少数,艾瑞咨询《2017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报告》显示,2017年,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高速增长,达到约4.4万亿元的放贷规模,增速高达904%。

报告预计2018年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达到9.7万亿,2021年将达到46.6万亿。但从放款规模来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占有量约为10%,消费金融放款主力仍然是以电商、P2P、消费分期平台、银行等为主。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从机构数量来看,2016年国内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398家,其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505家,农信社1125家,农商行1114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中,小贷公司8394家、P2P平台1800余家。这么多的机构,绝大多数而言,牌照都是其生存下去的核心资源。

“但是具有放贷资质的机构以外,流量平台、场景方、大数据公司、催收机构、助贷机构甚至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均是消费金融市场的活跃参与者。”

换句话说,没有牌照也可以成为消费金融市场的弄潮儿。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我国消费金融发展强劲,但其风险控制还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消费金融机构需要做好长期经营、持续经营的准备,夯实基础,向精细化运营模式转型。

此外,消费金融也不断迎来政策利好。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为了进一步争夺市场以及支撑业务的开展,消费金融企业也掀起了一波增资潮。据新金融头条不完全统计,去年12月至今,已有9家持牌机构宣布增资。目前增资后注册资本最高的是捷信消费金融,80亿元人民币。幅度最大的是招银消费金融,今年4月,招银宣布将注册资本由8.59亿增至28.5932亿元人民币。同月,中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35亿元增至43.89亿元。马上消费金融由17.9亿元增至40亿元。

增资之后,大部分持牌机构的杠杆率基本达到监管要求。例如,马上消费金融去年末的贷款余额298亿元,注册资本增至40亿元,不算表外融资的话,杠杆不到8倍。捷信消费金融注册资本80亿,贷款余额742亿,杠杆低于10倍。

合规风险的存在

消费金融机构快速扩张发展的同时,必然面临一些问题。8月7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因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30万元罚款。这已不是北银首次被罚,此前,据央行公示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0、41条的规定,被处以30万元罚款,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4万元罚款,被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另外,上海银监局5月2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银消费金融2016年7月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被警告并罚没合计138.68万元。

事实上,今年以来,监管对消费金融的监管力度加大。201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官网显示,海尔消费金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被罚款10万元。这也是央行开出的首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罚单。

当然,马上消费金融也难逃其身,21CN聚投诉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上半年,马上消费金融有效投诉2855件,位列投诉量排名第二名,解决量2402件,解决率82.4%,解决率排名14。

新金融头条注意到,去年底《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时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模式由此逐渐退出。

此外,银保监会近期印发《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通知》指出,要重点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等行为。

薛洪言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属于持牌机构,一直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约束,此次新规影响相对不大,一些传统的基础性业务基本不受影响,主要是与非持牌机构合作、无明确用途现金贷等创新的模式和业务受到新规影响。整体上看,规模、增速和盈利能力会受影响,但基本不涉及伤筋动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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