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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820元

点击: 时间:2019-03-06

  2013年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但2014年7月1日起将进入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因此,7月1日起,江苏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江苏省人社厅7月1日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去年度的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则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鉴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而2014年7月1日起将进入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前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待省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根据我厅公布的201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二、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4100元执行,下限暂按2820元执行。

  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30日



  此外,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情况如下:一、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二、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 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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