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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

点击: 时间:2018-07-21

  今日,长江日报报道了《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马哥仔细阅读了相关内容,发现,其中对大家有一些利好,分析如下:

  一、新的提取政策

  1、购买首套房

  职工家庭可凭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家庭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2、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职工家庭仅能凭不动产权证在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购房总价,不再使用武汉市普通住房面积(144平方米)扣减首套房面积来计算改善型住房提取额度。

  3、租房提取

  在本市无房、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简化了租房提取条件。具体来说,职工在本市无房、租房及商业贷款信息均可通过授权方式委托公积金中心查询,不再提供无房证明、租房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同时,新办法规定,通过住房公积金优先支持解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生的租房问题。

  二、新提取政策如何放宽

  1、【政策】明确职工家庭购买的首套房、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是依据武汉公积金系统中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记录,不再依据房管部门房查证明和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马哥解读】

  简单来说,以前提取政策,对首套、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现在是只“认贷”,认定放宽了。

  比如,你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的,买第二套房提取公积金,如果按照以前的认定政策“认房又认贷”,那你是二套房,就只能五年内提取一次。而现在只“认贷”,在公积金系统里,你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那你就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就可以多次提取公积金了。

  2、【政策】不再使用武汉市普通住房面积(144平方米)扣减首套房面积来计算改善型住房提取额度。

  【马哥解读】

  这个政策就很好理解了,对于买二套房提取,可提取额度就提高了。

  三、热点问题回答

  关于公积金提取,经常有朋友问我,我把大家常见的问题回复如下:

  1、 可以假离婚提取吗?

  答:公积金中心这次明确说了,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反复多次交易、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知道了吧?假离婚提取,很可能被查!

  2、可以装修提取吗?

  答:这是当前大家误区最多的,总有人觉得装修可以提取。但是最起码在近10年,我都没有见过公积金中心有这方面政策。公积金中心的说法是,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武汉市、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职工及配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知道了吧?只有危房才可以提取!只有危房才可以提取!只有危房才可以提取!

  3、房子很早就办了证能提取吗?

  答:这也是我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主要是一些老职工,好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房价便宜,现在公积金账户上积累了一大笔钱,问能否提取。公积金中心的说法是,《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在2010年3月8日以前的,现已过有效提取时间,不能再办理提取。在2010年3月8日以后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

  知道了吧?2010年3月8日以前办的房产证,不能提取!不能提取!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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