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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监管落地 互联网金融协会将报批

点击: 时间:2018-12-25

  经过近两年的商讨,近日由央行、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证监会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终于尘埃落地。被视为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方案的《指导意见》,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为纲领,为互联网金融业态制定出框架性的原则。在贷款方面有5大“吸睛”看点。

  1.网络借贷

  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解读:(1)个体网络借贷机构只能做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2)网络借贷撮合平台,为借贷双方搭建了彼此认识的一座桥梁,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可有效降低消费者和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2.互联网行业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解读:具体是ICP备案还是获取ICP证,差异极大,等待细则的进一步落实。

  3.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解读:政策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A股上市,是对行业的高度认可,更是对优质企业的重磅利好。预计明后年或将有优质企业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更有甚者可能登上A股主板。

  4.明确不同监管主体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就“一行三会”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做了说明:

  (1)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

  (2)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

  (3)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

  (4)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解读:各部门监管互联网金融各有分工,央行管支付;银监会管网络借贷、信托和消费金融;证监会管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保监会管互联网保险。

  5.行业自律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解读:目前行业里并不缺行业协会,多以民间和地方政府为主,反而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乱收费等现象屡遭质疑。未来的行业协会作用有望进一步明确,央行也重申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国家队”,制定行业标准,承担重要的监管角色。另外,【融城网】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互联网金融协会组建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或将在本周报民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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