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最新更新 融城网-专业贷款知识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xm > 借钱中心 > 网贷攻略 > P2P最新监管文件,又禁止了哪些业务?

P2P最新监管文件,又禁止了哪些业务?

点击: 时间:2019-02-03

2017年4月10日,网络借贷平台P2P的“正宫婆婆”银监会发文《关于银行业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第27至29项,明确提出继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专项整治,督促其整改,适时关、停、并、转等措施。重点做好校园贷清理工作,网贷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规制现金贷业务。

1.P2P关停并转提到“关停并转”,读者可能会联想到“落后产能”,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几年前搅动传统金融界的“鲶鱼”,也许历史使命已完成一个阶段。下一步是要寻找网贷行业的新出路,飒姐在一些协会和机构授课时,常常会遇到学员询问:

“如何绕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俗称8.24文),北京网贷企业多数情况下问,我们如何将148条里的细节进行变通?20万、100万的限额是否可以打破?”

我们认为,如上问题,属于“木已成舟”,必须遵照执行,除非你不是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就意味着,一部分企业会被挤压出网贷市场,才有了“关停并转”的说法。

如何“关门”,以我们的经验,重点是“还款到位”,没有引起涉众型案件,不解释,你懂的;关于“停业”,请参照前一款;关于“并购”,如今大型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含金融类企业和实业)已经开始在市场上寻找“标的物”,我们认为这是一个P2P出售的好机会,虽然有些网贷平台积极谋求上市,但上市的周期较长,时间成本大;关于“转”,我们最看好这个路径,将网贷平台转为金融科技、导流网站、财经媒体、持牌机构都是“选项”,具体参照自身情况和历史问题改造。

2.校园贷清理整顿文件第28项专门提出,重点做好校园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这句话直接影响了如今很多校园贷的主营业务,恐怕也将影响他们的海外上市进程。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文件直接“一刀切”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保护力度过大,打击面有点大。我们认为,核心点可以是“具备还款能力”,只要与还款能力和主观认识相匹配,可以开发一些高校的普惠金融产品。

3.现金贷清理整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这一款的直接意思是:反对高利贷泛滥。根据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我们认为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年化36%,一般不得超越。中国历史上有高利贷传统,为防止引发地区稳定风险,严管现金贷,不鼓励“非劳动获益”是公共管理者的初衷。

综上

银监会发文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会议“把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总要求,落实金融行业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切实防范化解突出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作为从业人员,我们要认真学习文件,积极拥抱监管,认清政策走向,顺应时代要求。且行且珍惜。


标签:

外汇天眼官网 关闭
外汇天眼官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