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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的高管们,你们不怕么?
9月29日下午,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
其中,指引强调,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很多投资人看完觉得这个指引没啥用,最近跑路的平台那么多,好像也没有哪个有太多进展的。
我想说的是,因为这个月是特殊时期(你懂的),所以相关部门都会以维稳为主。但以深圳历来的执法力度,一定会秋后算账的。
拿深圳15年底跑路的沃资本来说,平台的实际控制人黄俊亮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目前还没有到案。
但当时在任的高管们,却没有那么幸运了。
当时的运营,后来去北京一家平台负责运营,时隔半年之后被深圳公安“邀请”去协助调查。
这一协助调查,就是在看守所“协助”了一年半,前前后后,家人花了100多万,才把人给捞出来。如果不花这钱,估计还得再“协助”一年半。
再说一个,国湘资本,今年上半年才判的。平台负责人最后是8年,高管是2-3年。平台相关从业人员,最少在看守所里关了半年以上,能取保候审的,那都是50万一个人头。
家里有钱的,可以出50万给保释出来,没有钱的你怎么办?
因为主业本身就是跟P2P有关,我前两天还去一个平台去沟通业务,看有没有银行存管啊、支付通道啊、三级等级保护啊、电子签章啊、广告投放啊这类的业务合作。
当时我跟他们的运营闲聊起来,我就问他,你们现在待收规模也有几个亿了,你到底知道不知道资产端具体是哪些?资金流向去哪了?
他说,这些我哪知道啊?我就负责线上的运营,资金最后都是到了老板的个人账户,资产端也是他找过来的,我连账户里有多少钱都不知道。
于是我再问,那如果他挪用了这些钱,资产端这块,他找个人去造假了呢?
他表示,这个我也没办法知道啊,我就是个运营,资产端这块我根本碰不到。我主要就是为了增加平台待收规模、降低综合运营成本,保证平台现金流为正。我一个月就拿个几万块的工资,也就打份工而已。
不要惊讶,这其实是大部分平台的运营总监的现状,他们根本不清楚最后资金流向去了哪,也不知道资产端是哪里来的,他们只负责线上的运营。
这些人,很多以前都是从电商行业或者互联网行业转过来的,对金融行业本身一知半解,但用户运营这块是一把好手。因为早两年这个行业的薪资普遍比其他行业高很多,所以才跳槽过来这个行业。
但实际上,这个行业,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远远大过于你所拿到的工资,只是很多从业者不知道而已。
其实我当年也给某平台做过运营,那时候的状况跟这位朋友差不多,但那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觉得,在这个行业,我不能够这么从业下去,不然这风险我真承受不了。
我有个前同事是做产品经理的,去了一家新平台负责产品。我解释下产品经理是干嘛的:其实就是个技术工种,就负责把平台的业务流程和界面原型设计出来,然后交给技术部门去开发。
有一天晚上他喝酒喝多了,第二天早上酒醉没醒就没有去公司上班,下午才去的公司。去了公司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打同事的电话也没人接,他就去楼下问保安啥情况?保安告诉他,你还敢来啊,上午来了两辆警车,把你们全公司的人都抓走了,你赶紧躲起来吧。
我这同事当天就买了回老家的票,一年多没敢回深圳。后来侧面打听到,其实他们发布的标的都是假的,平台负责人自融了钱以后去炒股,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被举报了,就一锅端了。
基层员工,有些在看守所都关了几天自己筹钱把自己弄出去了,有些关了半年。平台负责人,关了半年后,最后判刑1年半。他的顶头上司技术总监,也一样被关了半年。
而你知道这家平台上线一个月,一共融资了多少钱么?
400万不到。
我再告诉各位从业者一个数据,深圳公安计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定罪标准是按投资总额来算的,而不是按待收来算的。
知道这个事情之后,我觉得这种风险是我无法承受的。后来我就从一个平台的运营负责人,转型去做运营顾问去了。不管这个行业发展怎样,最少第三方是没有风险的。
而且邀请我顾问的平台,我首先要求的,就是必须完全看到平台的资产端,包括收益情况、盈利能力、逾期率、坏账率、风险程度、业务模型是否合理等等。
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知道这个平台到底是不是能够良性发展,而不是成为平台负责人的自融工具。
这也是我的底线。
最后,奉劝那些平台的高管们,要么你就能够真正接触到资产端,跟我一样,明白业务的底层逻辑,这样心里有底。要么,我建议还是赶紧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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