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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号文解读:开启监管新纪元

点击: 时间:2019-05-18

前面大白说过年底会是政策频发期,今年也不例外,昨日多家媒体披露了2018年12月19日由互金风险整治办、P2P网贷整治办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 (下简称“175号文”)

很多投友看到“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双降”、“四不准”等关键词后就坐不住了。其实汉语言博大精深,我们在读文件时不能断章取义,要根据文件上下文及监管过往的态度与行动去剖析文件精神。

总体上来说,175号文阐述了网贷未来的发展趋势,大大降低了行业整体风险!

知道没事了,那就平复下心情听听大白的阅读理解吧!

文件背景与总体要求

175号文件下发背景:

1、文件是12月19号发布的,时值2018年合规检查末期。前面我们说过,合规检查本就是一次摸底调查,通过前面两轮“自查”、“协会自律检查”后,监管已大致掌握所有平台属性,而175号文则是对检查结果的一份处理方案。

2、早在去年8月份,监管就传出消息要对平台分类处置,具体按“合规,整改;清退,合并”四类,而这次175文则是根据行业现状细化了分类标准与处置明细。

175号文总体工作要求:

1、严格合规平台可存活,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P2P不会被一刀切,但能活下来的仅仅是少数。大白认为,分类处置后平台数量可能会控制在200家以内。

2、坚持化解风险、降低风险、防范风险。文件中反复强调如何处置和防范风险,表明了监管抵御风险的决心,尤其是多次提到“不发生群体性事件”表明了监管对风险的重视!对出借人来说是重大利好,很大程度上能保障P2P出借人的利益!

重点内容解析

1、网贷机构风险分类处置

大白对文件内容概括地用思维导图梳理了一下,便于直观理解监管分类处理的思路,其中有以下重点内容:

175号文解读:开启监管新纪元1


(1)已出险机构的定义

已出险机构的定义,大意是指已停止运营的平台。包括清盘、跑路、被经侦与已立案的平台。对于这类平台175号文件表示将加强风险处置工作,压实机构责任,最大程度维护出借人权益。

(2)在营平台的清退潮

僵尸类机构(非正常运营机构)和规模较小类机构将会被清退,也正是大白之前说的清退潮。在对小规模平台的工作指引中体提到“坚决”两个字,表明监管推动市场出清态度,小平台必退无疑。

关于规模大小,文中只说根据各省辖内实际情况,综合待偿金额和出借人数等因素决定。也就是把这部分的决定权交与了地方监管部门,因为这份文件已下发一月有余,根据近期传出的消息来看,北京是待收规模低于5000万,杭州是待收规模低于1亿,深圳是待收规模低于2亿,具体真实情况并不明确。

大白认为,基于各地情况不一,保险起见来看,低于5亿规模的平台我们就不要再去触霉头了,选择待收越高的平台则越能规避清退潮带来的风险。

(3)高风险平台“稳妥处理”?

高风险即为: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合规检查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对于这部份平台,监管并没有用比较坚决的词来表明态度,而是用“稳妥”来形容,这也能看出监管对风险处理的精密度要求,用175号文中的原话来说即是“精准拆弹”。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项目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和负面舆情信访较多的平台,因为这两条是我们自己能根据信息判断的。

(4)正常运营的平台,备案之路坎坷不定

此次针对正常运营平台的指引中,并没有提到备案相关工作事项,与之前大白提到的《备案并不是唯一出路》不谋而合。

关于“引导部分机构转型”这个指引,很多投友会恐慌。其实不用想太多,部分资产端运营的比较出色,但合规度较差的平台确实不如不做网贷机构较好,如借贷宝这种。

2、名单制管理与集中信息披露

(1)名单制管理

名单制管理是指是由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组成的名单进行分类标识管理。

“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是由国家应急中心开发,又称“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数据报送系统”,仅对平台开放登录入口,平台需定期向网安中心数据报送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175号文解读:开启监管新纪元2

其中工作要求提到,不在名单内的机构将直接移送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平时我们看到的那些野鸡平台只要不在名单内就会直接按非法集资罪处理。

由于这个系统搭时间较短且没有披露具体接入名单,有投友表示担忧自己投的平台没有接入这个系统。但大白认为,所有列入风险整治中的平台都是有资格填报的,大部分提交自查报告的平台肯定也提交了这个数据,所以大家不用担心。

(2)集中信息披露

工作要求指出,督促中国互金协会会员机构继续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披露,不是中国互金协会会员也要在本地协会或有关部门已建成的平台进行集中信息披露,或者委托中国互金协会开展集中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应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这意味着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工作将再上一层次,出借人未来可以在中国互金协会信批系统或地方信批系统查询到平台更为详细的信息。

总结

175号文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该文件已下发一个月,你感觉行业发生什么了大事没呢?

文件精神依旧是围绕“化解风险、降低风险、防范风险”来的,表明了监管对P2P行业的态度,大大降低了行业的风险。所以我们作为出借人并不用恐慌,而是高兴。监管部门已经开启了新的监管纪元,P2P行业出清后将更加清澈、合规。

接下来有什么要注意的没?

175号文实质上是全国整治办对地方整治办下发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引,讲的监管部门的整治思路,事关整个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所以这份文件对于我们出借人来说,更多的是告诉我们应该“顺势而为”。

不碰规模小、负面多、项目金额逾期率高于10%的平台,主流大平台和头部平台依旧是安全的。

作者:大白;微信公众号:大白识财(wangdaida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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