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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圈定五大风险源 小贷担保名单管理
近期银行外部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防范金融风险成为银监会的工作重心。各地银监局及银行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3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
《通知》列出了银行须重点关注的外部风险五种主要来源: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机构、民间融资、非法集资。
《通知》指出,由总行统一确定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确定的标准提出合作名单,并报总行批准或向总行报备。银行应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机构建立及时退出机制。《通知》还特别强调,“严禁向典当行、以及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授信。”
在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风险方面,《通知》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测,严防信贷资金注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二是密切关注信贷客户动态信息,对于存在明显迹象或已查实参与民间融资的信贷客户,一律不得新增授信;三是开展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排查,有效防范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外部风险防范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要确定专门部门,牵头外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和报告。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风险处置机制,对潜在的外部风险因素及其影响进行提前研判分析,建立规范化的外部风险监测、外置流程,制定充分的应对预案等。
对于这份《通知》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对融资担保和小贷公司影响最大的是实行名单制管理。此前只有四大行执行此标准,而《通知》的发文对象是“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社”。某大型小贷公司负责人透露,在过去的两三年,该小贷公司均与四大行以及多家股份制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四大行此前已有相关资质要求。当前银监会的通知是准备由四大行的资质审核进行全面铺开。这将影响部分小贷、担保公司与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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