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热门文章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流动资金贷款详细指南
(一)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为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包括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和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条件:
1.原则上企业必须达到工行规定的信用等级;
2.对能提供工商银行认可的低风险担保的客户不受信用等级规定的限制。
期限:1年(含)以内。
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期限为1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条件:
1.对生产经营正常,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记录且达到工商银行规定的信用等级的客户可办理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2.对能提供工商银行认可的低风险担保客户不受信用等级规定的限制。
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三)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指与企业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条件:此贷款主要是用于工商银行高端客户根据自身经营,资金状况灵活使用的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
期限:原则上为1 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
利率:按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根据每次提款的天数、按天计息、按月或季结息。
(四)搭桥贷款:指为满足借款人日常业务活动中阶段性的资金需求,以未来所获政府拨款等非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过渡性贷款。
条件:最终还款来源于政府财政或政府主管部门拨款(含投资、返还、补贴等),且已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或政府主管部门预算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法人或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法人。
期限: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一般实行按月结息。
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五)商品融资:指基于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商品进行的短期信贷,包括以由物流企业提供监管的商品的仓单、库存、在途货物作为质押担保的融资方式(不包括期交所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条件:
1.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且开户时间在3个月以上;资信情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无欠息等不良纪录。
2.借款人经营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拖欠销货方货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并且达到工商银行规定的信用等级。
3.借款人是质押商品的合法所有者,且以质押商品为主要原料或主营货物,对质押商品具的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控制能力。
期限:最长为12个月,到期后收回,不得展期。
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