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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土地储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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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30
【产品介绍】 指未解决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因依法合规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土地等前期相关工作时产生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用途】 主要用于借款人储备土地前期资金需求。
【办理条件】
1、借款人经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并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受政府委托并依法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能按规定向银行报送财务报表。
【项目条件】
1、贷款用于收购、储备的土地应为可出让的商品住宅、商业设施等经营性用地,符合有权部门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列入当地政府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涉及农用地的贷款,应具备合法的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征地手续。
2、贷款应与具体地块相对应,而且地块地理位置优越,具备开发建设条件,有较大增值能力,具有良好的出让前景。
3、不得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商贸开发区、工业园、创业园、软件园、环保产业园等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不得用于收购工业用地、非经营性的公共事业用地。
【额度】 最高不超过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总成本的70%。
【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2年。
【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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