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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房照底压贷款,但是以后卖房的时候有没有影响?

标签: 提问人: 匿名用户

想要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但日后可能会出卖这个房子,会不会有影响?会有信用记录吗?

最佳答案

  一般来说,只要还清了贷款对日后买卖房屋是没有影响的。 做了抵押贷款的房子在代开未还清之前是不能买卖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其他回答

融城网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只要还清了贷款对日后买卖房屋是没有影响的。 做了抵押贷款的房子在代开未还清之前是不能买卖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融城网热心网友

  能够还清就没影响,如果是做了按揭贷款,这种情况业主当时购买房子的时候,是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做了按揭贷款,然而办房照需要时间,然而在办房照的过程中,第一位业主没钱还清贷款,银行就通过法院告他,法院就派人封房子,接着法院会出一份法院判决书给银行可以买卖,(银行不能私自买卖)而银行要通过拍卖行卖给了第二位业主·

  如买受人确定购买指定房屋,则中介机构会先要求买受人提供各项材料,确定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出卖人、买受人、中介机构会签署一份三方协议(包含居间服务内容),非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这份三方协议尽管不属于网签合同,但亦属于各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合法有效,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如果出卖人能自行将抵押担保的贷款余额偿还完毕并解除抵押,则对买受人而言,该交易就基本没有风险。但实践中,出卖人通常需借助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来偿还银行剩余的抵押贷款,这对买受人而言,就存在一个天然的风险。如果首付款支付完毕并用于出卖人提前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届时抵押注销了,而出卖人又拒绝出售房屋或将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通过诉讼追偿首付款又存在较长的诉讼周期,买受人会比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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