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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抵押贷款后如果借款人发生意外,谁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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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8
之前,网上有一张照片,是一个标语:“人死债不烂,父债子来还”。看起来是一段幽默,但的确有法律依据在。借款人死亡,应该由子女来还钱吗?首先,我们先看看担保类型: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分为一般担保或者连带担保两种。
一般担保:先有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果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一种补充性的保证。
连带担保: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发生意外谁来还债?
如果是一般担保,在银行要求已亡故借款人子女代偿的时候,子女是有抗辩权的,也就是说可以拒绝还款,请求法院先强制执行抵押物,当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追讨担保人的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抵押的是名下唯一一套房产,法院是不能轻易处置该套房产的,避免对方家人无家可归,除非银行已经为其家人准备好住处。
如果是连带责任,那么担保人就必须无条件还款了。(在法律上,连带担保人在清偿贷款之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在本文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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