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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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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来了解什么样的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着一定的门槛,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2、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九个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各地略有不同)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
3、同时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办理时:
(1)必须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2)已婚贷款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号码,姓名必须一致;(4)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复印。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持有效购(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审核作面谈。

  中心审批

  中心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房产共有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签订合同

  借款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中心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银行会审

  中心经办人将核对无误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借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审后并签章的借款合同返回中心。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中心。

  资金划拨

  中心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中心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中心。

  贷后管理

  中心对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后返回的借款合同、借据、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后,录入微机,归档保存。同时,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借款(抵押)合同及借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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