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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细则或10月出台,P2P平台迎严冬还是新春?

点击: 时间:2018-11-11

文|小易

作者简介:作者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自《互金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关于P2P监管细则何时出台以及细则内容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近日,有消息称,目前证监会已经制定好P2P监管细则,或于10月出台;监管细则内容包括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须做纯信息中介;平台须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业务,实缴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等。

  

虽然作为基本法的《互金指导意见》以及其他几部相关的法规部分内容都涉及到P2P网贷,但都未做详细论述,此次即将出台的监管细则定会有全面、细致的说明。P2P监管细则的出台,对于行业而言,大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之效,在完善国内P2P发展体系、打造国内良好信用环境等层面意义重大。然而,对于P2P平台来说,却是决定其去留的关键时刻。

  

那么,就目前所猜测的监管细则的内容,对于P2P平台来说是严冬还是新春呢?

  

第一,准确的平台性质定位。《互金指导意见》中规定P2P平台的性质为信息中介,而在《借贷规定》中则将平台分成了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两种,这本身就存在矛盾点。P2P平台的性质定位,在监管细则中定会有说明。从目前大趋势来看,纯信息中介性质显然更符合监管层对P2P平台的定位。

  

如果P2P平台作为纯信息中介存在,那么,平台就不得提供担保。近年来,“去担保化”的呼声就从未停止过,纯信息中介更利于去担保化。但是,包括第三方担保、本金保障等在内的常见的担保方式如果加以取缔的话,对于P2P平台的影响还是极大的。

  

第二,与银行进行存管业务。《互金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P2P平台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此次监管细则中定会给出详细的说明。对于P2P平台来说,将资金存管于银行自然可以为自己的平台增信不少,但是就目前网贷行业的实力来说,平台并没有实力筛选银行,也没有足够的资本与银行议价,而是由银行来选择平台。

  

就目前放出的关于银行资金存管的门槛来说,很多平台都可望而不可及。以某股份行的存管业务为例,其要求平台存续期达到两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交易量要在5亿元以上。除此之外,对于平台是否有风投资本进入、是否有国企、上市公司背景等也会综合考量。可想而知,那些规模较小、没有充足的资金、没有背景的草根平台,在此次竞争中,优势全无。

  

第三,注册资本门槛。关于P2P平台的注册资本的消息一直就引起广泛的讨论,之前业界讨论较多的是或将注册资本的门槛设定在1000万元,而近期不断有消息传出,注册资本或将提高至5000万,并且是实缴资本。虽然P2P平台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尚未最终定论,但就目前所传出的各种小道消息来看,这个门槛定不会太低,且设置这个门槛十分必要。就注册资本这一门槛,相信很多平台迈不过。

  

说到注册资本的话,就不得不提到P2P行业杠杆的问题。有消息称,之前银监会闭门会议上有人提到采用融资担保公司的标准给P2P定10倍的杠杆。之后马上就有人吐槽,这标准估计实行起来很困难,目前规模较大的平台几乎均不符合规定。相关数据显示,陆金所的注册资金为8.36亿元,其累计待收金额为111.25亿元,待收金额为注册资金的13.3倍;人人贷的注册资金为1亿元,截至8月21日其累计待还金额是72.09亿,待收金额为注册资金的72倍啊。

  

就以上的规定,对于P2P平台来说,都是一道坎,对于规模较大、有实力或者有背景的平台来说,是个小小门槛,可以轻松跨过;对于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够又无背景的草根平台来说,无疑是个沙漠,没有水源与食物,怎能走过?其实,这就是个优胜劣汰的过程,更是个“拼爹”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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