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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P2P信息披露制度的几点延伸思考

点击: 时间:2019-03-13


2016 年,在互金业内人眼中,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元年。但互联网金融所隐藏的风险也在这一年井喷式爆发。

因近几年网贷平台跑路、非法集资事件频繁发生,投资者深受其害,这些平台的违规事件将风险“赤裸裸”地暴露于大众,****不得不对平台合规监管更加趋于严格,而投资者在吸取平台跑路等事件的“血的教训”后,投资行为似乎也变得更加理性。在这双重作用下,网贷行业想可持续发展,将信息披露贯彻到平台日常经营活动中去,则成为每一个平台的必由之路。

网贷平台做的是金融信息服务,作为信息中介,平等、公开的就是平台生存的原则。而信息披露应该分为两步,一是监管层,二是平台自身。笔者认为,如果将监管层制定的标准称作“国标”,平台为自身所制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就应高于“国标”。

信披是大势所趋

2016 年3月,被业内外称为最严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出台,一时间似乎大家都好奇网贷行业今后信息披露将严格到何种程度。对行业而言,信息披露的意义就是让网贷行业中的企业信息更加透明,从而能够为投资者在透明的情况下,提供一个供其在投资时参考和比较的维度。目前在国内,除了上市公司外,其他行业似乎对信息披露并没有太多要求,而对于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则一直被提倡。对一般行业来说,信息披露可以叫作突破,但对于 P2P 行业,由于这个行业的特殊性,恰恰需要这样一个门槛,而这样的一个门槛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也是必要的。国家也正通过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等制度来推进信息披露制度落地。

这个行业中有些数据和信息,投资者是有权获知的,提倡信息披露的方向不可置疑的。但信息披露制度的落地还有一些难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其中包括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信息系统不完善等,而平台抵触情绪和监管部门工作协调困难,也是造成信息披露制度难以落地的原因。

投资人和平台双赢

很多人认为,信息披露只对投资人有好处,但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平台和投资者双方都是有益的,因为信息披露本身是在直接保护投资者,保护平台的投资者就是保护平台自身。平台只有保护投资者能取信于投资者,才能获得资金。因此P2P 平台披露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完整,一个发布虚假信息就的平台会逐渐失去投资者,失去投资者的平台就难以存续。

但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对平台上项目信息公开时,哪些信息应公开、公开给谁以及公开程度如何?仍需监管的进一步明确以及平台自身的不断摸索。比如资产端披露,如果要求透明,借款人的信息公开到怎样的维度就是个问题,是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全公开,还是只公开一部分,如果过于详细,会不会出现投资人直接联系发布借款标的的企业的情况

信披的要义是参考作用非保底

信息披露始终作为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投资人利益的主要方式存在,但监管层和平台做好信息披露就意味着投资人拥有了投资“保底”的资本?

答案是否定的。信息披露是给予投资人参考的资料,虽然监管层或者行业协会强调信息披露,但投资并非理财,投资就会有风险。国内金融行业由于制度等原因,往往是刚性兑付,正因此如此,很多投资人一旦中雷,往往将矛头指向监管层或管理层,但实际上监管层和管理层可能在此前已经给过警示。这种刚性兑付其实对于投资人的保护就显得有点过分了,可能最后投资人往往对此形成依赖,丧失了自由选择的判断能力,最近可以听到打破刚兑的声音较为强烈,看来平台也意识到问题存在。所以信息披露制度只是给广大投资人一个参考,并不是说一个‘保底’的制度,如果任何投资者都希望于将其作为一个‘保底’,那信披制度细化到再多项,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跑路现象也无法完全避免,平台跑路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经营风险或是以诈骗为目的。信息披露只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信用风险的一种方式,道德风险与经营风险并不能通过信息披露完全解决

记得之前跑路的平台有些在对外公布数据方面做得也不少,但基本都是虚假信息。目前来看,可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出台的信披指引或意见也都有差异。一线城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也都已经出台或计划出台各自的信披制度,这些自律规范对于整个行业意义很大,但笔者认为整个行业的信息披露还应能够统一标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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