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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从蚁力神到银坊金融无期宣判

点击: 时间:2019-06-28


据报道,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2015)浙杭刑初字第200号》显示,P2P平台银坊金融平台负责人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目前P2P领域最重的判罚。

当前P2P行业无疑在遭受大量负面新闻的困扰,这次的银坊金融又一次刷爆了舆论头条。今天在一个理财微信群就有人转了这篇新闻,然后有些朋友就不安地问:P2P还安全吗?可靠吗?

这其实反映了很多人的一种心态,既惴惴不安,又继续投资,稍有风吹草动,便心里打鼓,寻求安慰。

笔者想谈谈对此的看法:这些案件,本质都是非法集资,跟P2P或者互联网金融,其实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不同时代,换上的包装不同罢了。

殊不知,还有人包装成银行集资诈骗呢?!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刑法上有两个罪名,第一个是基础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二个是集资诈骗罪,即非法吸收存款+虚构项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集资诈骗。

前一个罪名,是指”其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 但他吸收资金的目的可能是用于经营,并不是要骗这些钱来挥霍,比如东阳的吴英,最后的死刑判决被驳回,其实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吴英吸收的社会资金,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投资和企业经营。

但像上面银坊金融的蔡锦聪,则不一样,本身做这个网站之前,已经负债上千万,建立网站平台的目的,就是骗取资金用于还债和个人的挥霍,可以断定大部分所谓项目均是伪造,这就是集资诈骗!

历史上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件

非法集资,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每年都有,只是花样不断翻新,欺骗不同时代的人而已。比如90年代,很多农村流行养各种小动物,不法分子告诉农民,你买我的小动物,到期后,我高价回购,后来证明都是骗局。2000年前后,流行买入返售的花样。比如你买我的酒,酒归你,但是你可以把酒放在我这里,到一定期限后帮你把酒销售掉,销售的款项全部返给你,而且销售款肯定比你购买的价格要高;如果卖不掉,酒你拿回去。很多人一算,划算啊,相当于做酒的投资了,收益是固定的,稳赚不赔。这其实也是非法集资,也有一批人锒铛入狱。

2007年,爆出了蚁力神的群体事件,这是个更加高级的集资骗局。名人站台,高科技的保健品概念,“农民只要交1万保证金,就可以领取2大1小三箱蚂蚁在家养殖,14个半月后,公司回收养殖好的蚂蚁,退还全部保证金并支付3250元劳务费。”(引自文章《从蚁力神事件来看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农民一看,这个好啊,包赚不赔的买卖,又有明星做广告,纷纷交保证金来养蚂蚁。

这也是个非法集资的骗局。蚂蚁其实根本不需要养,领回去放在那就可以了。(老祝的微信公众号:老祝说)到期后回收的蚂蚁,90%都没有用于生产保健品,直接丢弃。所谓的劳务费从哪里出? 从后来加入的农民的保证金里出!典型的庞氏骗局。

再到2015年,出来一个水果营行的倒闭事件。一个做水果店连锁经营的企业,老板跑路,加盟商和消费者的钱全部打了水漂。根据某报记者获得的水果营行一份单店投资协议样本显示,直营店投资人为公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门店经营、不拥有门店股份,只参与分红。直营店投资人 自完款第45天起,将获得每月销售额10%回报,直到取得投入本金的2倍为止。

同时还获得投资额10%的原始股权的长期收益。以投资100万为例,共收回 200万,同时获得水果营行10万股原始股权。同时大量发放会员预付卡,做活动吸收会员预付款,有的门店做的活动是充值2000元送2400元。

最后证明,这也是一个集资骗局。没有什么模式,能够支撑这样的收益,卷款跑路是必然结局。

下表列出了各个领域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非法集资在各个领域都有,房地产中介、保险代理、电子商务、众筹等等,形式千变万化,但其核心,均是不具备资格而向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高额的收益,甚至项目也是虚构的。

避免P2P概念的泛化

今天我们看到的所谓P2P跑路,绝大部分,本质也是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与上面那里案无本质区别。

但我们并不会因为水果营行出问题,就认为水果零售行业不靠谱;不会因为蚁力神出事,认为保健品行业都不可信。

一句话,骗子可以伪装成任何行业来设计骗局,尤其是新兴的行业,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就更容易让骗子得逞。

P2P就是这样一个新兴的行业,宽松的环境给了优秀的企业良好的发展空间,也给了不法分子很多可乘之机。

当前有一种将P2P概念泛化的不好现象,将不管是什么性质产品和企业,只要是和金融投资理财有关,全部贴上P2P的标签,以抓眼球,导致各种P2P的负面报道满天飞。

比如大大集团、中晋资产、望洲财富、易乾财富、鑫琦资产、炳恒,以及这两天在传的亨荣投资,都与P2P的模式相去甚远,都属于线下的理财公司,结果也是被硬生生说成是P2P。


投资者要有独立判断的能力

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作为投资者来说,需要注意两点:

1、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莫人云亦云。

客观看待各种消息、报道,既要看到整个行业向前发展的趋势,也要认识到这个过程中伴生的各种问题。一个真正的P2P平台,项目真实、团队专业、信息透明,那么风险就完全可控,不会有跑路的风险,也不会让你血本无归。

只有披上互联网金融外衣的集资诈骗,利用人性的贪婪,才会屡屡让投资者中雷。

2、鉴别真伪,区分好坏。

投资P2P,一定要有这样的基本能力,分得清好坏,辨得出优劣。如果没有这种能力,那么就不应贸然去投资,尤其在监管的规则还没有出台、行业还没有完全走上正轨之前。

鉴别,不是看外表的包装,比如获得的奖项、名人的站台或者模式的宣传,而是看信息的透明度、看资金的流转、看项目的披露和真实性等等。

比如下面是一个投资者描述他投资的原因,就反应了投资经验的不成熟:“王女士表示,是她的朋友推荐她购买XX投资理财产品,他们规模很大,还获得了中国十佳投资公司的奖项,并且宣称,如果出现问题,法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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