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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保险为何迟迟未见?

点击: 时间:2018-06-20

【导读】随着网贷监管新规各项文件的逐步出台,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进一步明确,因此网贷行业的风险管理与安全保障便成为业内各界关心的话题。本文试提出网贷保险的新概念,从网贷保险的角度切入,深度分析网贷行业的风险管理与安全保障,并对网贷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作进一步探讨。

众所周知,网贷监管新规的逐步落实,对网贷平台的合规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网贷平台正努力探索自身的合规发展之路,其中风险管理与安全保障成为讨论的核心话题之一。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保险业等相关服务业可以进入网贷行业,似乎为网贷投资打开了一道新的大门。由此,本文提出一个新的概念——网贷保险。

一、什么是网贷保险?

欲知网贷保险是什么,不妨先来看看商业保险的概念。

商业保险最初起源于海上借贷,1384年比萨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标志着现代保险制度的诞生。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类保险品种逐渐出现,各项保险功能逐步得到开发,保险的法律性、保障性与盈利性渐趋固化,并逐渐成为保险行业的基本特征。

商业保险最为重要的功能是有效实现了风险转移,其具体执行流程是CDS的模式,即指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 CDS),又称为信贷违约掉期,是一种重要的信用缓释工具。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摩根大通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促成了首例CDS的运用,之后得到市场各方肯定,在金融市场上逐步扩散。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通过上述流程,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商业保险的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保险本身作为一种契约经济关系,实际的执行需要签署契约合同,并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即法律性;二是通过保险行为,实现风险由信用买方向信用卖方转移的过程,一旦发生信用违约,卖方则需按照约定保障买方的利益,减少买方的经济损失,即保障性;三是信用卖方在为买方提供保障的同时向买方收取保费,即盈利性。

而网贷行业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反观其发展历程、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可知网贷行业是需要保险的。

为什么这么说?

一直以来,网贷行业的风险管理与保障机制都是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网贷平台而言,平台内部保障机制正逐渐丧失投资者信心,急需强有力的外部保障机制,而保险的保障特性恰恰能够满足这一需求,可以预见的是,保险的介入势必可加强平台的保障力度;而对于保险行业而言,市场格局的稳定,促使它们必须去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网贷行业从整体上看符合商业保险的业务定位,两者结合,对双方的发展均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可以说,网贷保险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由此,便衍生出网贷保险这一概念。

网贷保险,可以定义为网贷行业中的特定对象,通过某种特定的方式,筹集特定费用,用于为特定对象应对不特定的网贷投资风险的一种保障方式或手段。

网贷保险是对现有商业保险的延展,从概念上看,网贷保险隶属商业保险的大范围之内,但从模式上看,它是对商业保险细分品种的创新。

与现有的商业保险模式不同的是,网贷保险模式,是运用于网贷行业的风险管理,其中保险公司的资金充当了外部质保金的角色——这里有必要区分一下内部质保金和外部质保金的概念,网贷行业的内部质保金,是指平台自身准备一定的资金作为投资者利益的保障资金,常见形式如风险保证金、风险备付金之类;外部质保金,则是指由外部质保公司筹集一定资金作为保障资金,商业保险便是其典型代表——事实上,市场上已有几家保险公司正在尝试这种新的网贷保险模式,如平安保险,已经有渗入陆金所的业务中去的迹象,但是从效果上看,尚未找到真正有效的切入点。可以说,真正的网贷保险,尚未出现。

二、为什么网贷保险迟迟未见?

网贷保险迟迟未见,一方面归于政策。尽管国家政策是鼓励保险进入网贷行业的,但并没有明确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规范,这对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网贷保险业务的指导意义并不大,所以商业保险公司进入网贷行业缺乏指引,其进入的模式有待探究。

网贷保险迟迟未见,另一方面,归于商业保险公司涉足网贷保险的自身能力。众所周知,商业保险公司一直精耕传统金融的业务领域,而网贷行业属于全新的金融领域,其业务能否有效开展尚需商榷。笔者认为,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网贷保险业务,尚需解决三方面难题。

一是网贷行业风险衡量难以把握,且暂未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商业保险公司进入行业的学习成本较高。有一点很清楚,网贷行业相比其他传统金融领域而言,风险相对较高。而商业保险公司原有的风险精算机制是否完全使用网贷产品值得商榷,保险公司若不能有效完成网贷产品的风险衡量,相关业务的开展必会受到限制。因此,如何精算网贷行业的风险水平从而确定保费便成难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加大成本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二是网贷数据标准不一,与保险公司数据结合点模型设计存在难度。对网贷行业本身而言,社会各界虽一再强调网贷平台需加强信息披露,尤其是在数据这方面,可事实情况是,不少平台的运营数据并未披露或者仅部分披露,核心数据指标也尚未公示,甚至公示了也存在虚假捏造的现象,那么在网贷行业尚未建立完整有效的数据采集系统之前,商业保险公司要采取行业相关数据必会难上加难。而缺乏一套能够实时监测网贷平台各类数据指标系统的商业保险公司,想要开展网贷保险业务,那必然是有心无力的。

三是网贷行业征信体系的不完备,限制网贷保险业务的逐步落实。网贷保险业务其信用保证都是建立在征信系统的机制之上,一旦脱离征信系统,其业务各环节便会受到诸多限制,当中包括保险公司如何去确定考察保险买方的信用历史和信用履约能力以及所说的保险费率制定等。

由此可见,网贷保险的推行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因而在业内尚未完全开展。


三、外部质保金模式或将成为未来网贷保险发展的突破口。

截至2016年11月底,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31847.67亿元,从数据上看,网贷保险市场前景广阔,这块大蛋糕该怎么分?

就当前网贷行业整体情况看来,其存在的风险保证金、风险备用金、第三方机构担保等方式,实际上算是内部质保金的机制,并且因为业务关联性与缺乏监管,决定了这些保障机制仅仅是名义上的网贷保险,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网贷保险。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一旦网贷平台发生大面积违约逾期事件,内部质保金的机制实际上是难以保障投资者的全部投资利益的,更遑论其在计提与核算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反观网贷保险,因为是第三方机构作为介入主体,这决定了它的保障覆盖面必然是全员的,至于保障程度则根据交纳的保险费用而有所不同。所以,笔者认为,外部质保金机制,很可能将逐渐取代网贷平台内部质保金机制,成为网贷保险的发展突破口。

接下来,笔者深度探讨一下外部质保金的运作机制。

外部质保金机制作为外部保障机制对网贷平台进行赔付,这与商业保险的机制是类似的。具体过程则是,网贷平台向外部质保公司定期交纳一定质保费用,如若平台项目发生信用违约情况,外部质保公司则需根据事先约定的赔付比例进行赔偿,网贷平台则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未发生信用违约,质保公司则无须赔付任何费用。由此,通过外部质保金的模式,平台仅须支付一定的质保费用便可将信用违约风险转移给外部质保公司,降低风险损失;而外部质保公司因承担了信用违约风险获取了质保费用的收益。这种过程便是商业保险中的CDS模式的运用。

如若在赔付过程中出现部分赔付的情况,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有限CDS”,这与传统部分保险产品是类似的,设置了保障额度上限,比例大概在40%至85%不等。当然,在部分赔付的情况下相应的质保费用也会有所降低。这或许在实际业务开展中更具可操作性。

此外,相信大家还有一个关注的要点那便是外部质保金是以什么形式筹集而成。笔者认为,就当前实际情况而言,外部质保金存在的形式主要为自筹和托管两种形式。前者可能对于外部质保公司的资金实力要求更高,后者则更加注重托管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性。

对于自筹,是指外部质保公司动用自身的筹资渠道募集所需资金,以自有资金为限保付网贷项目,这个过程中,质保公司须承担一定的融资成本,并通过未来预期现金流仔细核算融资金额的规模,且须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这显然对外部质保公司的资质要求较高,且承担的资金风险也较高。而在网贷保险中,这种方式的盈利模式是外部质保公司向网贷平台收取质保费,类似于传统保险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此时,网贷平台便仅须向外部质保公司定期交纳一定的质保费用,而无须再设置像当前的一些风险保证金等机制,项目到期一旦发生信用违约等情况便可获得利益保障,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乐享其成的。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至于托管,则大为不同。其机制在于网贷平台将自身原有充当了质保金功能的风险保证金以托管的形式托付于外部质保公司,外部质保公司则充当网贷项目内部质保金的外部托管机构,并通过向网贷平台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盈利。整个过程的关键在于托管的操作流程,因而对托管业务流程的执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相比网贷平台原先自设质保金的形式,其将资金转移给外部质保公司进行管理,赔付过程亦由外部质保公司来完成,平台本身并不涉及整个赔付操作,但可实时查看监督质保金的余额明细等其他行为。此外,对于平台的投资者而言,亦可实时查询质保金的实际情况,质保金的计提、赔付、余额等,体现了较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而这点也无疑会为平台增信不少。当然,托管与保险的CDS模式有所不同,但或将成为网贷保险的创新之处,可作为转向CDS模式的过渡阶段的尝试。具体流程如图3所示:


此外,还有一种形式的存在,那便是投资者通过外部质保公司为自己的投资项目购买网贷保险,即信用保护买方变更为投资者。不过这种形式因平台刚性兑付的固有观念存在,目前尚不具备实现的条件。不过,当网贷平台逐渐回归信息中介的角色,投资者自行购买网贷保险或将成为主流。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投资者对网贷风险的认识和把控,也有利于整体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流程如图4所示:



四、网贷行业急需网贷保险新模式为其保驾护航。

无论是行业跑路潮引发的群体质疑,还是网贷平台自身业务发展和品牌增信需求,抑或是监管政策的落地需要,都在呼唤网贷行业植入新的保障元素,而网贷行业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核心要素之一是风险管理,因此开创新的风险管理手段来为自身发展保驾护航便显得极为重要。

而这个新元素和新手段,很可能便是网贷保险。

首先,网贷保险可以成为投资者甄选平台的有效标准之一。网贷平台爆雷事件接连不断,尤其是在网贷监管新规发布之后,出现一大波提现困难、卷款跑路的网贷平台,这严重影响了广大投资者对网贷行业的信心,尤其是在平台自有的风险保证金覆盖程度过低、第三方担保涉及关联担保、背景多伪造的现实状况下,投资者似乎越来越难以甄别可靠且安全的网贷平台了。此时网贷平台若能引入网贷保险,确定外部质保金的保障机制,对提振投资者信心,势必会有相当大作用。

其次,就网贷平台而言,网贷保险既是风险管理的新模式,也是网贷平台新的增信手段。在网贷平台信息中介平台的定位下,网贷行业去担保化已成事实,如今现有的保障措施增信效果越来越弱,如何为平台增信成了摆在各家平台面前的难题,而网贷保险作为外部资金保障方式恰恰能够顺势成为解决这个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最后,从监管层面而言,网贷保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监管部门一再强调平台自身的去担保化,这便要求平台舍弃原有的内部保障机制,可一旦少了这一保障机制,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必然加大,如何切实把控平台的运营风险,如何有效保障投资者利益,同样是监管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网贷保险的引入,刚好是对症下药。其作为外部保障机制,能够更为有效地监控估算网贷平台的各类风险,一定程度上缓解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也削减相应的人力物力成本,一举两得。

现今,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正在此方面进行初期的探索与尝试,如星火钱包即将上线的星火智投,便引入了网贷保险的理念。笔者相信,尽管网贷保险的概念尚不成熟,但在不久将来,网贷保险极有可能成为网贷行业新的潮流,届时网贷保险也将为整个网贷行业打上一针强心剂,极大程度上促进网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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