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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贷合规,从严是必然趋势

点击: 时间:2018-07-16

昨天,是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委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满一周年的日子。

把时间稍微倒带回今年7月15日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设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这场决定了未来5年内中国金融格局的重要盛会,也影响着网贷行业的整体走向。监管、合规,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词。

2017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各地监管部门纷纷出台整改相关文件。北京、厦门、上海、广东省及深圳市已有明文发布,或正式条文、或意见讨论稿。

7月7日,《北京市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颁布。此前,北京已发布148 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北京网贷行业整改速度、力度明显领先全国其他城市。

而在网贷第三方机构公布的2017年7月全国及各个地区网贷行业成交量占比数据中,北京以610.81亿元、24.08%的数字紧随广东之后。

纵观北京目前已发布的整改相关文件,从严是必然趋势。但平台对文件的解读依然存在一定的困惑,特别是一些具有较大争议的条款,平台方需要更权威、准确的指导建议,以高效实现合规化要求。

为给平台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加快推动互联网金融合规化进程,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法大大、平安银行于8月23日联合主办北京网贷行业合规研讨沙龙。

北京网贷合规,从严是必然趋势1

现场嘉宾云集,包括互联网金融研究人员、银行资金部门高管、监管政策草拟部门领导、网贷平台法务总监在内等人士,针对北京网贷政策与合规进行了深度探讨及交流。

在这里首先把敬意和谢意献给现场的座上客和干货纷呈的台上宾。未能莅临现场的你也无需遗憾,以下将为你呈现沙龙精华摘要。

法大大梅臻:北京网贷备案办法解读

针对引起业内热议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从《意见稿》的定位切入,表示该文件只是关于备案登记的管理办法,要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加以适用,不能以偏概全。

纵观《意见稿》全文,共九章33条,梅臻提取重点条文,为业内对《意见稿》的普遍疑问作出解答,如:

《意见稿》第三条“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区金融办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梅臻认为“辅助工作”的范围较为模糊,对比其他地方的规定,这个辅助工作的范围可能包括:律师服务、会计师服务、第三方测评机构等。

《意见稿》第四条对“投资者适当性”的强调以及第七条的六项“设立条件”,分别涉及投资者对相关风险提示、文件的阅读确认,以及平台的尽责义务,而通过电子签名方式可以很好的解决平台保留合规经营证据的问题。

“从整改要求来看,各网贷机构不仅要制定相关措施和制度,同时需要说明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这都是需要考察的范围,相关证据留痕对于网贷平台以后自证清白非常有用。”梅臻介绍,面对趋严的合规之势,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引入了第三方电子存证平台以备证据留痕之需。

积木拼图集团郭洪伟:网贷平台合规发展的“应对”策略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下发,宣告网贷行业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根据《暂行办法》的定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

积木拼图集团法务合规VP郭洪伟从监管、备案、平台义务、负面清单等4个主要方面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在提及网贷平台义务时,郭洪伟也给大家分享了她在与行业专家讨论过程中总结的就“在线争议解决”服务及“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这些条款做进一步解读时一些更开放的可能性。

郭洪伟介绍,除此之外,小额、银行存管、电子签名也是网贷平台在做好合规义务时需要注意的基本功课。

中国人民大学杨东:网贷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自2007年开始,经历过初创期、高速发展期的网贷行业,随着互金专项整治和《暂行办法》出台,已在2015年之后进入规范整合期,整体呈现“良币逐劣币”的态势。

从网贷行业的发展与监管出发,到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解读,再到预测监管与立法的最新动向,杨东以监管政策草拟部门成员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互金发展及政府举措的情况,分析了国内网贷行业的发展趋势。

其中,杨东针对个人P2P债权转让、网贷资金存管属地化政策、银监会校园贷规范等三个方面作出重点提及,这也是网贷平台需特别注意的方面。

如广东省金融办2017年7月17日宣布的“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他认为:禁止个人债权转让的监管措施欠妥,尚没有上位法依据,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中提出对“违规债权转让”行为进行整治,但并没有完全禁止债权转让。而在随后的8月,最高院认为:“为保护交易流转,尽量认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限制债务人部分权利。”这意味着P2P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受到了最高院认可。

同时,针对引起业内“小旋风”的上海、深圳等地出台的网贷平台资金存管银行“属地化”规定,杨东认为,这并非解决目前资金监管难题的最佳途径,不符合Regtech(监管科技)的监管规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平安银行唐州徽:后监管时代的网贷行业发展和合规建议

据网贷天眼统计,近半年来,网贷业务的成交额月均约1500亿。自2007年之后的十年以来,新型金融业态网贷平台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使得金融服务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走进农村。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唐州徽以数据开场,结合存管银行视角,给出后监管时代的网贷行业发展和合规建议。她认为,进入2017年,网络借贷行业处于加大金融业整顿与监管能力建设、创新与合理之间保持平衡的净化阶段。

根据网贷行业各主营业务模块的数据,唐州徽表示,网贷行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来自投资端的投资人,更多的是来自资产端优质借款项目的严重匮乏,其中限额令、禁止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监管要求,成为平台原有资产合作模式和类型被冲击的主要原因。

针对目前的行业发展现状,唐州徽建议网贷平台应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自身的下一步建设:差异化发展,包括客户、产品、服务的差异化;将金融服务融入场景中,建立自己的生态圈;合作共赢,尤其是中小平台基于马太效应的抱团发展。此外,随着监管加强,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对网贷平台的作用也日趋重要,政策的这类要求也在实质上为平台的合规发展指明了一条新路。

在四位嘉宾的分享环节之后,由梅臻主持,针对第三方担保及机构、风险保证金、债权转让/自动投标/现金贷的合规操作以及业务规模不得增长等行业热点议题,现场嘉宾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北京地区网贷平台合规化发展的主题研讨。

此前,法大大已在上海、武汉、广州、深圳、杭州等多地举行过紧跟各地政策出台步伐的网贷行业专题沙龙,其核心无非指向一个关键词——合规。而从各场活动反响效果来看,结合全国各地其他单位机构的同类活动举办之势,我们或可窥见,网贷平台合规的“末位淘汰”之势已明显趋快。

“慢慢来,不要急,关键要快。”这句人们平日里的玩笑话,放在网贷平台的合规趋势里,似乎别有了一番认真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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