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最新更新 融城网-专业贷款知识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xm > 借钱中心 > 网贷攻略 >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点击: 时间:2019-04-12

近日,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进一步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按照“集中登记、依法操作、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总体原则,主要规定了信托登记的定义及流程、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及信托登记信息管理、监管要求等,构建了我国信托业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办法》规定,信托登记包括预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和更正登记,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登记公司)接受信托登记申请,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业务。信托登记公司以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免收信托登记费。《办法》强调信托登记信息受法律保护,对信托登记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严格的保密要求。为确保信托登记工作稳妥起步,《办法》设立3个月过渡期。笔者将《办法》要点解读如下:

1.信托登记相关定义

1.1信托登记:是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登记公司)对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及其变动情况予以记录的行为。

1.2信托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

2.信托登记信息范围

信托登记信息:包括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信托目的、信托期限、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利益分配等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和变动情况。

3.信托预登记要求

3.1信托预登记时间:

3.1.1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日五个工作日前;

3.1.2单一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成立日两个工作日前。

3.2信托预登记文件:

3.2.1信托预登记申请书:包括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拟发行或者成立时间、预计存续期限、拟发行或者成立信托规模、信托财产来源、信托财产管理或者运用方向和方式、交易对手、交易结构、风险提示、风控措施、清算方式、异地推介信息、关联交易信息、保管人信息等内容;

3.2.2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4.信托初始登记要求

4.1信托初始登记时间:

信托成立或者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

4.2信托初始登记文件:

4.2.1信托初始登记申请书;

4.2.2加盖公章的信托文件样本;

4.2.3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5.信托变更登记要求

5.1信托变更登记时间:

相关事项发生变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2信托变更登记文件:

5.2.1信托变更登记申请书;

5.2.2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

5.2.3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6.信托终止登记要求

6.1信托终止登记时间: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解除受托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

6.2信托终止登记文件:

6.2.1信托终止登记申请书;

6.2.2受托人出具的清算报告;

6.2.3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7.信托更正登记要求

7.1信托更正登记时间:

发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7.2信托更正登记文件:

7.2.1信托更正登记申请书;

7.2.2证明发生需要更正事实的文件;

7.2.3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办法》对完善信托业基础建设,提高信托市场规范性和成熟度,进一步推动信托业长期稳健发展和加强监管具有积极意义。一是填补我国信托登记领域的制度空白。《办法》构建的信托登记制度,是服务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基础性建设(不涉及信托财产登记),有利于确认信托各项要素、厘清各方权责关系,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切实加强监管。经登记的信托产品,取得唯一合法产品编码,从成立、信息公示到过程管理、清算等构成完整业务链,进一步规范信托业务运营流程,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和市场纪律,也有利于提升监管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切实防范信托业风险。此外,《办法》还有助于未来完善信托发行和交易流转制度,推动信托市场深化发展,提升信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标签:

外汇天眼官网 关闭
外汇天眼官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