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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非法集资”新骗术出世,手法更新换代

点击: 时间:2018-10-31

6大“非法集资”新骗术出世,手法更新换代1

时代在进步,非法集资的手法也在更新换代。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行骗形式、手法,主要包括6种类型。

第一种: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有两类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以为项目、企业融资为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以“养老”为旗号,有两类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第五种: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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