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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近四年后,“以房养老保险”将全国推广

点击: 时间:2019-02-07

8月8日,《上海证券报》报道,意在补充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金融创新型产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将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养老在中国一直都是个热门话题,市场长关于养老的保险也越出越多。近日,“以房养老保险”将在全国推广的议题引发了诸多人士的关注,那么以房养老保险靠不靠谱呢?

这种俗称“以房养老”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连续4年的首批“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成效不尽如人意,目前仅幸福人寿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相关产品,潜在客户的投保热情也低于预期。

尽管感兴趣的老人其实并不少,只是受传统养老观念、产权纠纷、相关配套政策尚需完善等因素影响,试点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很多老人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一些老人在房屋价值评估、投保后但中途能否顺利退保等方面有些顾虑”、“因为房产所有权不完整或者子女反对等原因,没有完成承保手续”这些成为了以房养老保险推进的拦路虎。

尽管首批试点成效不甚理想,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业内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表示,在“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

具体来看,三个因素会支撑“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兴起。一是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与失独老人增加;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限,多样化养老方式亟待拓展;三是自有房比重较大,住房资产价值上升。

为了激发这一市场需求,业内人士建议,给予“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为创新业务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他们还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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