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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高炮打了谁的脸?
714高炮,披着互联网金融的皮,行欺诈、掠夺的黑金融之实;其滥用技术作恶,巧取豪夺,必须一棍子打死。这类非法金融活动横行,是对合规从业者的侮辱,既打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脸,也打了金融强监管的脸。
—— 馨金融
今年的3·15晚会,说是新金融专场也不为过,从持牌机构到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从所谓的「新技术」违规获取个人信息到死灰复燃的超利贷,也就是铺天盖地的714高炮。
坦白讲,金融行业与钱直接相关又与风险相伴而生,本身是非常敏感的。加上315晚会是从社会报道的视角看待金融行业,有很多风险其实是被放大了的。
但是这些问题中,最适合从社会问题的视角去看待,也最适合用法制手段而非金融手段去解决的,就是横行肆虐的714高炮了。因为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它都是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机构在用违规的手段获取暴利,对于社会百害而无一利。
今天分享的这篇文章,就是从超利贷的性质和带来的影响出发,结合法律的角度,讨论我们到底该如何对待714高炮,以及如何处理相关问题。
714高炮打了谁的脸?
文| 董云峰
来源 | 新金融琅琊榜
这届315晚会,依然小打小闹,曝光714高炮(超利贷)算是难得的亮点。
但愿从此有关部门不要装瞎、装睡,更不要玷污了强监管的旗号。
面对如此猖獗的非法金融活动,早该痛下杀手了。
该关的关,该罚的罚,该抓的抓。
我呼吁所有714高炮的借款人拒不还款,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在无底线的犯罪分子面前,不必讲什么信用。
1
714高炮,是黑金融,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当予以取缔。
这不是合规与否的问题,而是犯罪与否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1998年出台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发放贷款,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非法金融机构设立地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
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714高炮们干的就是银行、网络小贷才能做的面向全国、全网公开放贷,事实上触犯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遗憾的是,《刑法》突出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乃至高利转贷罪,却没有纳入非法放贷罪、放贷诈骗罪。
根据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局、央行在2018年5月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2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那么,在此次315曝光之前,有关部门都做什么去了?
714高炮套路明显,是赤裸裸的欺诈、掠夺,这样的非法活动,为什么没人管?
那些借款App、贷款超市以及其他导流平台,铺天盖地,为什么要装瞎?
一切都是公开的,上网随便一搜、找人随便一聊就知道,为什么要装睡?
714高炮,打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脸,打了金融强监管的脸,更打了有关部门的脸。
光天化日之下,这种没有技术含量,没有底线可言的非法金融活动,居然横行了一年有余。
说真的,我都替他们感到羞耻。
多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将非法集资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却忽略了非法放贷的危害性。
通过运用新技术,714高炮比传统高利贷更坏,更具欺诈性和掠夺性。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这类非法放贷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并不亚于非法集资。
3
714高炮,借着互联网金融的外壳,行欺诈、掠夺之实。
从事714高炮的人,要么就是前两年P2P诈骗、ICO骗钱、炒币的那一批人,要么原本就是线下高利贷行业的渣滓。
建议有关部门尤其公安机关,拿出整顿e租宝、快鹿系的决心和力度。
该关的关,该罚的罚,该抓的抓。
除了非法放贷平台,贷款超市、系统供应商、流量平台,都不应该放过。
一些参与作恶的机构声称,我是科技公司,我不放贷,所以无罪?
制毒和运毒的,就没罪了?给恐怖分子提供枪支的就没罪了?
做导流的,做系统的,卖数据的,做催收的,谁无罪?
将守规矩的平台管的死死的,对逍遥法外者却睁只眼闭只眼。
这就是所谓的金融强监管吗?
4
面对714高炮,依然有人大谈需求的合理性,呼吁开正门。
正门一直开着,并且近年来越开越大,微粒贷和借呗们就是最好的例子。
但正门同样要有门槛、有底线。正门不能为犯罪而开。
714高炮这类触犯法律法规和社会底线的非法金融活动,就该毫不留情肃清。
世界就是这样,不可能所有人都称心如意,不可能所有需求都被满足。
动辄拿少数人的需求合理性挟持公共政策,不是蠢就是坏。
我们有必要跟贩毒分子和恐怖分子谈需求吗?
从来没有道德理想国,更不存在金融理想国。
金融是严肃的,要有适当性和适度性。
金融的世界,要有法度,要讲究专业,要有克制。
这就是为什么我支持36%利率红线。它并不完全合理,但代表了底线,代表了最基本的克制。
在我们这个国家,底线与克制是多么难能可贵。
5
714高炮们,滥用技术作恶,践踏红线,巧取豪夺,必须一棍子打死。
这类犯罪与现金贷无关,与新金融无关,与金融无关。
就像e租宝和钱宝网无关互联网金融。犯罪就是犯罪。
所谓的技术中性论,在714高炮面前不堪一击。
714高炮的邪恶之处在于,高利息覆盖高坏账,好人的血泪覆盖坏人的奸笑。
从好人那里攫取超额利润,去填补坏人带来的亏空,并且放任大部分坏人的存在。
如果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好人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窄。
不取缔非法金融活动,不惩罚非法放贷人,对于做实事、守规矩的企业,就是一种侮辱和打压。
但愿刑法修正案早日将非法放贷罪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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