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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加码、头部盈利,助贷业务冰火两重天

点击: 时间:2018-06-21

一边是头部平台助贷业务成绩亮眼,一边是监管持续加码强调风险防控,助贷行业面临冰火两重天的局面。

根据拍拍贷、乐信等互金中概股公布的最新财报,各家助贷业务的贡献较为显眼,以拍拍贷为例,第四季度的助贷业务有了很大进展,其中,通过撮合机构资金合作方促成的借款金额占总撮合额的比例,从2018年第三季度的14.3%上升至第四季度的20.4%。

然而,助贷业务向好之时,为防范风险监管亮出了“紧箍咒”。近日,北京市互金协会发布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强调,助贷机构若无担保资质,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不应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

多位行业人士向《消费日报》记者表示,受此前网贷政策影响,很多网贷平台都是“两条腿”走路。如果取得不了备案,就去做助贷。此次对助贷业务的风险提示也是给那些助贷业务做得大的互金平台提醒注意风险控制,不要盲目的去扩张助贷业务。

助贷业务成热宠

什么是助贷?目前行业内外并没有统一定义。

日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认为,助贷业务是指助贷机构通过自有系统或渠道筛选目标客群,在完成自有风控流程后,将较为优质的客户输送给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经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风控终审后,完成发放贷款的一种业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接受《消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助贷模式的形成并没有具体时间段,早前包括现金贷、金融科技企业等资金都来源于P2P,随着行业趋严、市场萎缩,这些企业借助自身的助贷能力和科技能力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形成了“联合贷款”的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助贷并未有准确定义,但从互金中概股的财报来看,助贷业务的贡献着实比较显眼。

3月14日,拍拍贷发布2018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显示,2018全年公司总营收达42.876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第四季度的营收为12.192亿元,同比增长33.7%;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4.695亿元,较2017全年增长了128.0%。从财报数据来看,其实,拍拍贷的业务规模越来越多的来自于助贷业务的增长。

拍拍贷联席CEO章峰公开表示,拍拍贷第四季度的助贷业务有了很大进展,其中,通过撮合机构资金合作方促成的借款金额占总撮合额的比例,从2018年第三季度的14.3%上升至第四季度的20.4%。

同日,乐信也亮相了2018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财报显示,2018年乐信实现总营收76亿,同比增长36%;毛利润30.1亿元,同比增长128%;净利润19.8亿,同比增长723%。乐信营收自上市以来连续五个季度呈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高于此前已调高的预期。其中,乐信2018年第四季度营收为20.9亿,同比增长31%。

而在各单项收益占当期总营收比例方面,涨幅较大的是乐信的金融机构助贷收益,较2017年上升了20.54%。据其2018年年报,金融机构助贷部分“贷款促成和服务费”的创收为20.76亿元,而2017年时入账仅为3.79亿元。2018年乐信助贷收益占当期总营收的比例为27.33%,而该占比数据在前一财年时为6.79%。

实际上,在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监管、转型重压下,助贷俨然成为了新的突破口。2019年1月,业内流出一份《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网传的“175号文”。175号文在关于正常运营机构的工作指引中提出,要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一位互金从业者向《消费日报》记者表示,文件主要集中点在“堵后门开前门”,清退大量不合规或者具有风险性的平台,指引正常经营型平台进行转型。

那么转型助贷是否可行呢?尹振涛向记者表示,网贷行业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包括在市场的发展过程,除了P2P也有围绕其相关产业链在不断创新和探索,所以转型网络小贷、助贷等也是一种指引。

《消费日报》记者发现不少互金平台也在准备转型助贷。4月10日,深圳一家互金平台钱盒子发布转型公告称,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根据《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保留优质资产,向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成为助贷机构。目前已经有成熟的转型方案,正与确定的机构在合作推进中。

不过,转型助贷并不是那么容易。据悉,目前助贷行业形成了三大阵营。一为BATJ为代表的互联网阵营,包括腾讯金融云、阿里巴巴金融云、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二是银行或持牌金融集团自建金融科技子公司,如招商云创、光大科技、建信金科、民生科技等,第三类由互金公司转型而来,包括维信金科、品钛等。

“互金企业转型成助贷机构时,应该依据自身的优势展开不同层次的合作,而非是简单的‘通道’。”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头部互金平台有数百万的用户,用户复借率也高,单个客户的获客成本低。这类平台自身的获客能力较强,可以参考类似花呗、微粒贷的模式——即助贷平台纯粹收取获客费用,相应贷款风险由银行承担,由此打造轻资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互联网公司通过大数据精准分析定位等技术提供助贷服务,相比银行的线下网点,标准化操作的形成能大大提高获客效率,降低获客成本。

监管持续加码

助贷业务的突飞猛进,也引来监管层关注。4月2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公告提示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若无担保资质,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不应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

“在监管范围内开展业务,合作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严守助贷与放贷边界,不利用技术漏洞、业务便利,半异化为放贷资金提供方私下出资放贷,或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

本报记者还注意到,今年1月,浙江银保监局向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明确要求辖区内城商行与民营银行不得外包核心风控环节,同时原则上只能经营省内客户。

而银保监会也随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要求农商行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这意味着,城商行、民营银行和农商行均包括在内,异地放贷业务“一刀切”,整个助贷行业资金量与业务规模大幅度缩水是大势所趋。这一消息对很多意欲转型助贷的互金平台而言,如同宣告“此路不通”。

事实上,早在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已指出“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助贷业务遭遇监管连番整理也间接说明行业存在较大风险,那么这些风险主要来源于哪里呢?上海一家从事助贷平台高管向记者表示,助贷业务的风险来源主要有两点:第一、违规放贷业务比较多,有些平台或者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放款人资格,随便借用金融机构的资金对外进行放款。也就是说从业者的主体不明,资质不明。第二、很多助贷机构在金融业务,放款端违规。主要是砍头息、高利贷或者对借款人进行暴力催收,窃取借款人隐私等。

尹振涛也向本报记者透露,助贷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也形成一定的商业产业链,但它的规模在不断扩张,风险也在不断累积。虽然一些企业也提到会提供一定的保证或担保,但它们本身的担保实力比较弱,这样以来很多风险最终还是会留存或传染、扩散到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合伙人律师张丹发文表示,目前助贷领域的风险已经暴露,质疑的声音也将推动监管部门继续动作。一直以来,助贷业务始终处于“灰色地带”,助贷机构应审视其自身业务,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及时整改,才能避免监管政策落地时的无措。

杭州一中型助贷平台区级总管对本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的态度愈发明确,许多中小银行对于助贷业务的态度已经在悄然发生变化。已经有一些合作银行明确表示存量放贷业务到期后将终止业务。

“《监管提示函》下发后,很多城商行要求我们不得再新增异地放贷业务申请,只能接受省内用户。以前平台主和浙江本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后来逐步开始向合肥、南京等周边城市扩展业务。”据其介绍,平台与其他城市的资产端已在开发了,但还是很多用户的消费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不得不寻找新的资金来源。目前公司正在与当地的城商行、农商行协商开展助贷合作。

“但还是有很多银行直接就拒绝了,未来可能会考虑走信托渠道,但成本也会随着增加。”这位平台总管坦言道,目前合作进展情况并不乐观,银行可能是在监管的提示下,开始逐渐压缩助贷业务的规模。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助贷行业面临监管高压,规模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控制,但这种商业链条或模式被没有被禁止,未来将是属性更强的头部企业也将获得更多的银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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